近日,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、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根据海关数据统计,我国正丁醇进口量在2014年创历史新低,全年仅进口19.39万吨,较2013年的40.96万吨减少52.66%,2015~2017年,中国正丁醇进口量在2014年基础上有所增长。2017年前11月,中国正丁醇进口量达到25.22万吨,其中来自台湾、美国和马来西亚的货源占总进口量的77.46%。
纯粹从价格角度而言,此次立案调查对市场价格暂时不会有实质性影响。
首先,此次调查将历经一年时间,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18个月,在初裁结果出来之前,正丁醇进口不会有任何阻碍;
其次,在长达一年或者一年半的调查期间,国外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将有所应对。据悉台湾台塑将于近期做出申诉。
最后,在反倾销调查结束后做出初裁结果,如果初裁为肯定性结论,即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,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(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一般为4个月,特殊情况为9个月),反倾销调查则继续进行,最后公告终裁结果。
综上,立案调查只是反倾销过程中的起步,目前对市场的影响仅在心态层面,对市场价格、进口量,若正丁醇进口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,则不会受到反倾销的影响。目前正丁醇多数仍为一般贸易方式进口,进料加工占比不高。
正丁醇在国内的两大下游丙烯酸丁酯和醋酸丁酯均为净出口产品,2017年1~11月,丙烯酸丁酯累计出口量为12.95万吨,醋酸丁酯累计出口量为9.33万吨,若两者均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出口,那将消耗10万吨以上的进口正丁醇。
因此,进口正丁醇反倾销若成立,可以预见正丁醇的进口贸易形式将发生较大变化,与此同时,不可排除进口量可能会有一定萎缩。
(来源:江苏化工网)